经查,位于永川区松溉镇茅园村方家石坝村民小组修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未经规划许可,根据《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因该违法建筑当事人不明,经本机关尽职调查,仍无法确定。现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十日,请该违法建筑当事人在2021年12月15日前,到本机关进行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逾期未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的,将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三款和《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对该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回填)。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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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