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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发布“315”消费提示

  本报讯(渝西都市报通讯员 刘 红)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永川区市场监管局、永川区消委会结合近期消费投诉热点、难点,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发布“315”消费提示。

  购物前准备需做足。做好购物规划,树立科学、理性消费观念;学习所购物品相关知识,避免掉入消费陷阱;仔细查看经营者促销规则,谨防虚假打折,避免事后发生消费纠纷。

  购物选择需对比。选择商品时应查看商品是否有厂名、厂址、合格证、主要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主动抵制“三无”、过期商品;选择商品时需要货比三家,尽量以最低价格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

  缴纳定金需三思。根据《民法典》规定,若因消费者不履行合同约定,定金无权要求返还;若经营者不履行合同约定,定金应双倍返还。因此,消费者在缴纳定金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营销活动细则、考虑自身需求,不要随意支付定金。

  购物凭据需保存。购物时,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购物,需保留好购物相关凭据,比如促销规则、广告宣传、聊天记录、合同、小票等凭据,以便日后消费维权使用。

  预付消费需谨慎。预付式消费由于其先预交费后接受服务的特点,导致消费者在消费上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经营不善停业导致无法退款、中途不愿意消费需退款,由于其维权难度大,因此预付式消费需谨慎。

  维权途径需知晓。遇到消费纠纷,首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以向区消委会、行业主管部门或者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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