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渝西都市报通讯员 虞萧菲 龙 莉)近年来,永川区民政局积极完善基层治理制度,以强化村(居)务公开为抓手,构建了党委主抓、民政承办、纪委协助、群众参与的“四位一体”工作体系,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大提升。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永川区成立了3个领导小组,开展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职能分离、账务分设情况检查活动。区民政局深入调研,精心组织联合抽查,对不按规定公开村务或公开不规范、不全面、不及时的村,及时进行了纠正,责令限期整改,推进“阳光村务”。
永川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出台《关于调整〈永川区村(居)务公开目录〉的通知》明确,全区村(居)务公开主要内容分为党务、政务、财务、服务4大类,结合实际动态调整了公开目录,提升村(居)务公开清单化、规范化、便民化。其中,村(居)务公开目录包含党务公开事项34项、政务公开事项9项、财务公开事项9项、服务公开事项6项,同时要求各村(社区)全部需按照要求在固定公开栏、群工系统、智慧社区云平台等进行公开。
区民政局结合下乡通过走访入户、调研调查等方式,利用村(居)务公开栏、村(居)民微信群、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院坝会等多种途径形式,线上线下广泛宣传村(居)务公开工作,确保群众有地方看、看得明白、问得清楚,全面畅通村(居)务公开和沟通渠道,奋力提升村(居)务公开工作群众知悉度。此举保证了村(居)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真正实现群众自治和民主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