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西都市报记者 肖必胜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前不久,永川区三教镇陡沟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俊运用《民法典》中的相邻关系原则,成功化解赵家堡村民小组一起邻里纠纷,让矛盾双方心服口服,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这只是永川区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让广大村干部、村民学法、懂法、用法的一个缩影。
开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3次,主要领导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组织开展中心组和班子会学法8次,主要领导进企业和走农村讲法20余次,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累计传达学习相关重要论述200余次。
这一串串数字背后,是今年永川区农业农村委科学谋划,抓住“关键少数”,掀起学法、用法热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公正文明执法的有力见证。
今年来,永川区农业农村委紧扣“三农”工作,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发挥法治对“三农”工作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运用法治力量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聚合多方力量,加速农村普法进程
永川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计划,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构建普法工作长效机制,聚合多方力量,加速农村普法进程。
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国农民丰收节”“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节庆活动,大力普及《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托“法治茶话会”、“乡贤评理堂”、社区科普大学等平台载体,构建“立体化”基层普法宣传网络,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等活动,推动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和法治文化进村入户,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运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资源,开展“智慧普法”“精准普法”。
永川区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法用法培训工作,统筹运用村级政务服务中心、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一批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配合,结合“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实现至少每个行政村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累计培育274户示范户。
联合各部门打造普法特色品牌,构建部门联动普法新格局,有力推动了农村普法工作。区检察院组建32个“莎姐”检察官普法宣讲团,精心打造“莎姐”法治教育基地,开展线上线下普法86场次,受众40余万人次,推动“莎姐普法”主要面向未成年人,帮助孩子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区法院开展巡回法院进基层活动,选取相邻关系、婚姻家庭、劳资纠纷、土地纠纷等典型案例,累计开展巡回审判104次,通过群众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先后组建板桥镇“小板凳”普法宣讲队、何埂镇“红口袋”普法宣讲队等23支志愿队伍,强化普法宣传,带动乡村逐步形成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氛围。
聚焦依法行政,规范文明执法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应当遵循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诚实信用、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基本原则,执法效果好不好,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事关农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主体合法权益。因此,永川区高度重视农业综合执法领域依法行政,规范文明执法。
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党建工作,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同时,严格规范罚款和罚没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健全跨区域执法工作随机抽查、交叉评议机制和区域农业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杜绝执法过程滥用法律。
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做好案件督办转办,加大指导服务力度,及时公布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典型案例。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持续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不断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推动落实执法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快执法装备建设,规范执法着装和执法车辆配备。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开展种子、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禁渔”、农机、动植物疫情防控等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强化对农资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管。
建设法治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永川区在建设法治乡村中坚持将法治与自治、德治相结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促进“三治”融合,相得益彰。
全面推进“党建+治理”行动,实施网格化管理,将党的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延伸到网格,因地制宜建设一批集党建服务、平安共治等功能于一体的网格驿站。开展“全科双网格化”治理试点,合理划分3425个基础网格,优化全科网格“一张图”运行机制,建立数字网格“一张图”应用场景,健全5大类18项网格事项清单。
持续深化民主法治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用好乡贤评理堂功能,遴选270名懂法律、善调节的乡贤,授予“乡贤评理员”,在全区263个村(社区)建设“乡贤评理堂”,实现“三治结合”工作在村(社区)全覆盖,完善村依法自治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乡村治理新格局。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培塑乡村示范典型。何埂镇石笋山村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朱沱镇滩子口村、卫星湖街道大竹溪村等72个行政村(社区)成功创建“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1322人,“学法用法示范户”274户,提升了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为23个镇街聘请法律顾问23人,强化农村普法队伍建设。深度参与村(社区)法律事务,为村居法律文书审查、重大事项决策、完善村规民约提供法律支撑。各相关部门联合设立调解组织和“三调对接机制”建设,目前,镇街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已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