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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街道:推行居民议事会议制度 拓展基层民主治理新渠道

  本报讯(渝西都市报记者 钟 梅)5月12日,记者从永川区中山路街道推行居民议事会议制度动员会上获悉,今年,中山路街道将在辖区全面推行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该制度的实施,对于街道在辖区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位,引导辖区村(居)民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有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开展,促进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是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由人大街道工委负责组织,街道居民议事会议代表围绕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和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事项等,讨论商议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落实工作监督的制度。议事代表原则上从街道辖区内的各级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含退休)人员中选聘。

  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听取街道办事处关于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情况,上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及本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意见;听取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和民生实事项目计划情况及上年度完成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意见;收集、反映人民群众对街道办事处及村居、企事业单位的建议、意见,并听取其办理落实情况报告;根据需要,对街道办事处及其内设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上级延伸部门等开展工作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议事代表的主要职责是参加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听取和讨论人大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机构的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并参加票选推荐;参加人大街道工委组织的视察、调研等活动;走访辖区居民,了解社情民意,向人大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建议;受邀列席街道重要会议等。

  街道居民议事会议该如何议事?中山路街道主要负责人称,街道居民议事会议以年度为序,每年应当召开两次,由人大街道工委提议,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后,分别于年初和年中举行。每次会议时间不少于半天。必要时,经人大街道工委提议,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后,可适时召开街道居民议事会议。

  动员会上,中山路街道主要负责人就推行居民议事会议制度的背景意义、重点内容、总体安排、议事代表职责、议事代表工作运行机制等进行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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