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渝西都市报记者 张 玲)10月11日,永川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潘文峰出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朝友主持会议。
会上,潘文峰对永川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矿产资源是发展之基、生产之要、能量之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支撑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他指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执行《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认真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要依法开展矿山资源的保护,做到严格执法、强化监管、精准用力、合力统筹,把“依法”执法贯穿到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利用、保护的全过程,切实保障各类矿产资源生态管理的可持续性;要推动《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在永川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环境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为永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南大街街道、卫星湖街道、来苏镇、红炉镇等单位分别汇报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发言,提出了针对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