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何文杰
4月10日,阳光洒进重庆市荣昌区国有岚峰林场(下称“岚峰林场”),一场意义非凡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分红仪式在此举行。随着10万余元收益的到账,标志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首个“跨省林改合作试验区”实现生态价值转化破题,这也是重庆市《支持国有林场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营收入分配激励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以来全市首个项目的首笔分红。
分红从何而来,还得从一份项目合作说起。
为推动荣昌集体林改综合试点任务落地见效,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荣昌泸县“森林四库”融合发展示范带建设,今年初,荣昌区林业局积极牵线搭桥,促使岚峰林场、清升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四川省泸县石桥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重庆昌元聚信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就林下种植中药材项目达成合作共识。
合作期限约定为9年,创新采用“林场+村集体+企业”合作模式,在岚峰林场、清升镇与四川省泸县石桥镇交汇处,联合发展1000亩林下中药材种植,种植品种主要包括射干、白芨、淫羊藿等。目前,项目一期已顺利实施56亩。
收益分配机制是合作的一大亮点——
以“固定分红+项目分成”双制联动机制,充分保障三方权益,约定收益分成比例为:集体经济组织占5%、国有林场占33%、企业占62%。为优先保障老百姓利益,村集体经济采取预估收益提前分红,国有岚峰林场则按出资占比与合作企业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本次分红不仅兑现村集体经济保底分红39270元,国有岚峰林场实现收益61000元,还兑现了农民工工资45000元。数据显示,自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以来,累计带动两地1000余名老百姓参与务工,实现劳务收入超130万元。
“这种机制既稳稳守住了民生底线,又充分激活了市场活力。”荣昌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林场与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打破了传统林权合作中“旱涝保收”的固定收益模式,真正推动资源转变为资产、资金转变为股金、农民转变为股东。
展望未来,荣昌区将以该项目为示范引领,全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荣昌泸县林业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向纵深推进。同时,探索推进双城林票联合审批、联合交易,进一步发挥绿色金融的牵引作用,力争形成更多可推广、可复制且独具辨识度的改革经验,持续为区域生态经济协同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据《荣昌报》

